设为首页 | 加为收藏   
   
协会简介 新闻动态 信息传递 通知公告 律师党建 业务研究
行业规章 法律法规 律师文化 视频在线 办事指南 案例分析
 
牡丹江律师网 牡丹江律师协会 牡丹江法律网
  公告栏 更多+
· 关于成立牡丹江市第六次律师代表…
· 关于做好牡丹江市2021年度 …
· 2020年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处分…
· 牡丹江市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报告…
·  关于黑龙江省第八次律师代表大…
· 关于牡丹江市律师协会推荐表彰的…
· 牡丹江司法局处罚决定书2号
· 牡丹江司法局处罚决定书1号
· 牡丹江市拟推荐黑龙江省 优秀律…
· 牡丹江市拟推荐参加黑龙江省第七…
  在线视频 更多+
视频
  人才交流 更多+
· 人才交流
  办事指南 更多+
·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和申请…
·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和申请…
·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和申请…
·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和申请…
· 申请设立律师事务所和申请…
 
 当前位置 >> 首页 >> 2012年律师协会13号文件
 
2012年律师协会13号文件
 
更新日期:2012-7-10 查看人数: 9162  
 
 

牡律发[2012]13

关于开始申报全市优秀

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材料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牡丹江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暂行办法》(牡律发[20127号)和《关于开展全市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评选活动的通知》(牡律发[20128号)的有关规定,即日起开始申报评优相关材料,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律师事务所要认真做好参评的准备工作,积极参加优秀律师事务所的评选;同时,要将评选活动内容告知本所律师,鼓励和支持本所律师参加优秀律师的评选。

2、参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需依据评选标准和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材料应当严格按照评选材料目录的要求进行准备。

3、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按照《牡丹江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申请报告书》(附件1)、《牡丹江市优秀律师申请报告书》(附件3)中材料目录的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文本格式和照片尺寸上报。

4、参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要严格按照申报时间上报。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710日前。联系人:赵志鹏;电话:6950209;电子信箱:mdjsfj_lgk@163.com。申请报告书等相关材料可在“牡丹江司法行政网”下载。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主题词: 申报  优秀  评选  通知                            

  牡丹江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1273印发  

                                                       共印60

上一篇  下一篇
首页 简介 公告栏 信息传递 法律法规 案例分析 信箱答疑 视频在线 律师文化 表格下载 办事指南
Copyright ©www.mdjsl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牡丹江市 牡丹江市律师协会 黑ICP备12002071号
电话:6918476 传真:6918416 邮 编:157000 技术支持:艺通网络 网络行业权威品牌   黑公网安备 231002020000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