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2012年度
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顺利完成
按照《黑龙江省司法厅关于2012年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根据《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律师管理科于3月1日至4月20日完成了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的年度考核工作。
在接到省厅考核通知后,牡丹江市司法局局党委、局长张凤刚、副局长齐晓冬对此次律师所年度考核非常重视,成立了检查考核专项小组,几次召开会议研究年度考核的具体内容及标准。在考核程序和标准上较往年相比更加严格。律管科按照局领导的指示,研究、制定并下发了《牡丹江市司法局关于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和《2012年度牡丹江市律师事务所考核标准评分表》将考核时间、范围、内容及程序和标准都做了详细的规范,以确保年度考核的顺利开展。同时市局指导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对执业律师个人进行了年度考核工作。
这次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在制定考核方案、细则上,考核内容更加充实,更加高标准。主要从律师事务所的执业资质、律师队伍建设、业务开展、律师执业、内部管理、党建等九大项进行考核检查。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二个等次。按照《2012年度牡丹江市律师事务所考核评分标准表》,得分为320 分(含320 分)以上的为“合格”;得分不足 320分的为“不合格”。 考核程序更加严密,共分为四个阶段。包括:律师事务所自查阶段;县(市)司法局检查初审阶段;牡丹江市司法局检查考核阶段;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结果备案阶段。在市局检查考核阶段中,由局领导亲自带队,对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检查。着重对各个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业务质量请况、内部管理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细致的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两家律师事务所存在一定问题,我们对其作出了限期整改的决定。
经过为期近两个月的努力,2012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工作圆满结束。取得了显著的效果,通过这次检查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在内部管理、办案质量、执业纪律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和改进。